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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商品流通网络实现城乡一体
2006-5-30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被省商务厅确定为甘肃省18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城市之一。为了认真开展好试点工作,尽快改善我市三镇商业网点面貌,近日,市政府制订了《嘉峪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07年,我市重点将三镇现有的90余家商业网点改造成规范的农家店,新建若干家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
据悉,工程实施中,试点企业要同市商务局签订责任书。在三镇设立规模适中的配送中心,为三镇消费者及经营者提供直销服务;在自愿的前提下,吸纳三镇有积极性的经营户运用特许经营、销售代理等方式加盟,输出本企业的管理、经营方法,把加盟的商业网点改造成标准的连锁农家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售后服务;试点企业对加盟的商业网点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申报验收、统一申请资金拨付。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的标准是:村级店铺营业面积2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400种以上,配送率40%以上;乡级店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800种以上,配送率40%以上。达不到此标准的,国家不予验收,直接影响补贴的发放。
从目前到2007年,市财政安排配套资金,扶持试点企业建立配送中心、改造和建设“农家店”。每个符合《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农家店,市财政给予1200元补助。
对实行连锁经营的农家店,工商、国税、地税、卫生等部门要在证照办理、变更等方面提供方便,给予优惠(工商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王俊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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