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6 15: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办发〔20264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202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115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2026“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以法治思维筑牢政府工作根基,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嘉政办发2012110号)和《嘉峪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嘉办字〔202371号)要求,结合新法新规颁布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2026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2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计划安排学习法律法规12次,原则上每月安排学法1次。

二、学法内容

重点学习与工作难点、民生热点问题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法律法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学法内容原则上按本计划执行,学法时间、顺序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前通知解读单位。若国家、省、市出台新的重要法律法规,或市政府中心工作有特殊需求,可按程序调整学法内容和时序安排。

(二)各解读单位需根据学法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准备,要精准把握法律精神,突出重点、条理清晰,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

(三)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部门职能职责,聚焦本领域核心法规、新颁布修订法律及履职难点,推动学法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附件:202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



附件

 

202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

 

序号

法律法规规定名称

发布/修订机构

(简称)

最新修订/

发布时间

施行时间

解读单位

1

信访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22.2.25

2022.5.1

市信访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5.9.12

2025.11.1

市司法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对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5.9.12

2025.11.1

市卫生健康委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5.6.27

2026.1.1

市公安局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5.12.27

2026.5.1

市应急管理局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5.10.28

2026.1.1

市委网信办

7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国务院

2025.5.9

2025.8.1

数据局

8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国务院

2025.10.31

2026.1.1

生态环境局

序号

法律法规规定名称

发布/修订机构

(简称)

最新修订/

发布时间

施行时间

解读单位

9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国务院

2025.12.23

2026.2.1

市司法局

10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

2025.11.27

2026.1.1

市发展改革委

11

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25.9.26

2025.12.1

市水务局

12

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21.9.29

2022.1.1

市民政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1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