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10:43 浏览次数:

各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监管分局()

为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202132号)要求,切实加强儿童老年用品的质量监管,现就儿童老年用品质量安全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决策部署、紧贴强监管、保安全、提质量、惠民生主题,把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工作成果,努力实现儿童和老年用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事故持续减少;加快完善儿童和老年用品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儿童和老年用品产业发展;清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优化消费环境,儿童和老年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 主要任务

(一)开展儿童和老年用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以电子商务、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和校园周边为重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儿童和老年用品,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加大整改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产品档案和购销台账,切实保证产品生产销售过程可追溯。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技术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补齐质量短板。引导企业加强品牌战略管理,发挥骨干企业的品牌引领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产品质量监管科、质量发展科、消保中心组织实施,各分局(所)配合落实

(二)严格实施童车、玩具、儿童安全座椅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查处列入CCC认证目录的儿童用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违法行为。督促各认证机构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精简认证变更程序,降低认证时间和成本。加强儿童用品CCC认证活动监督检查,要求各认证机构加强风险管控,严把发证质量关。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含电商平台)开展童车、玩具、儿童座椅等儿童用品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儿童用品要求认证机构暂停或者撤销CCC认证证书。质量发展科组织实施,各分局(所)配合落实

(三)开展儿童青少年眼镜制配计量监督检查专项活动。持续巩固2019年、2020年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对2020年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大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检查眼镜制配场所是否按要求配置相应的计量器具,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是否经计量检定合格等。严厉打击眼镜制配环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防止对青少年视力的二次伤害。(标准计量科组织实施,各分局(所)配合落实)

(四)加强标准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信息无障碍、无障碍设计、老年服等标准化研究。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实施与推广。加快推进老年人服务标准的制修订。(标准计量科组织实施,各分局(所)配合落实

(五)加强儿童和老年用品领域广告监管。认真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严把审查关口、严格审查标准、确定审查质量。加强广告监测,对辖区内各类媒体媒介发布的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教育培训广告开展专项监测,加大11”以及重阳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各分局(所)配合落实)。

(七)从严惩处制假售假等行为。将儿童老年用品及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相关眼镜、眼镜片、护眼灯等产品列为重点,强化有关质量、计量、认证、标准化领域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严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教育培训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曝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切实增强监管执法威慑力。(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各分局(所)配合落实)。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增进服务意识,树立为民观念,坚持将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作为2021年度重点工作抓好落实,认真梳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及做法,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各项措施、明确职能分工,按照可检验、可评估、可考核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渠道,积极组织宣传,特别在重大节日及学校开学前,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儿童老年用品宣传和消费警示提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好的经验及做法,展示活动开展成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部门协调。充分发挥执法、信用、网监、广告、计量、标准、认证等市场监管工具箱作用,强化协同配合,畅通信息渠道,形成监管合力,重点加强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协同联动,稳步推进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各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队1012日前将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专项工作总结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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