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部门:
现将《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用工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发挥成员单位共同持续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见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根据嘉峪关市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峪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嘉农工办发〔2021〕3号)要求,自2021年5月在经营主体中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31日。
二、活动目标
通过合力配合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明确用人单位保障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知晓国家对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的政策措施,掌握合理合法维权的途径,有效的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有效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防范因劳务用工纠纷引发的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消费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让各类经营主体关注市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主动履行监督、举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推进《条例》实施到位,引领经营主体参与活动,增添同频共振的宣传源力。
三、宣传范围
凡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各类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化妆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网络外卖订餐平台等经营主体的《条例》宣传。
四、宣传方式
(一)滚动播放,营造氛围。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在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市场内,滚动播放《条例》内容,充分利用管理市场的契机,向所管理的市场内商户宣传《条例》。同时,运用小喇叭播放宣传的方式,不断扩大知晓率、参与率。
(二)积极转发,增强效应。各分局、监管所运用监管微信群转发《条例》,推动商户主动做《条例》宣传者、推动者,促使经营主体合法用工,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法律责任,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筑牢民生底线、提高治理能力、促进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领导带头,自上而下,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做实做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具体跟踪,充分新闻宣传的作用,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及时总结归纳。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特色做法和创新经验,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以及宣传成效认真总结,及时收集、拍摄留存影像资料等方面的信息,将总结及统计表报送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
附件
市(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时间段: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市州名称 |
专题学习培训 |
送法上门宣讲 |
媒体广泛宣传 |
执法普法联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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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数 |
参与人数(人) |
次数 |
涉及企业工作人员及农民工人数 |
接 受 咨 询 (人) |
受 理 维 权 线 索(件) |
办结维权线索(件) |
其他活动方式及相关情况 |
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个) |
接受新闻媒体访谈(次) |
发布报道(篇) |
利用新媒体宣传报道 |
发布典型案例(个) |
媒体随从采访(次) |
案例跟踪调查(次) |
面对面访谈(次) |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涉及企业数 |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涉及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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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 |
企业负责人 |
劳资管理人员 |
本单位是否利用新媒体宣传报道 |
制作短视频(个) |
短视频累计播放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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