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勉履职恪尽公仆之责 清白为官彰显党员本色(上)

发布日期:2015-09-22 15: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社局

2015130日人社局法制讲座讲稿

 

勤勉履职恪尽公仆之责

清白为官彰显党员本色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   张建军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根据人社局领导工作安排,今天有幸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和探讨职务犯罪预防的相关话题。下面,我就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从全省职务犯罪的现状、全市职务犯罪现状、组织人事部门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危害和预防对策四个部分展开讲解,讲座的题目是《勤勉履职恪尽公仆职责,清白为官彰显党员本色》。

 

第一部分  全省职务犯罪的现状

 

首先我们看一组数据:

    甘肃:2014年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1344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甘肃省纪委通报了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问题情况。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共计1344起,处理29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4人。111月,甘肃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593(),同比增长66.5%。初核违纪线索4956件,同比增长139.3%;立案2226件,同比增长82.3%;结案2053件,同比增长7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37人,其中,地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185人,乡科级干部95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95人,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处罚后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371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08.23万元。同时,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358人,诫勉谈话955人。

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共计1344起,处理29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4人,分别比前年全年数量增长704.8%826.8%378.3%。省纪委先后16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起,同比增长291%,涉及党员领导干部302人;14个市州和省直部门通

报典型问题1086起,同比增长1520%,涉及干部2986人。

2014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全国检察系统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51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8.4%。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报告中查处的“老虎”、“苍蝇”数量,一方面表明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检察机关经反腐战略调整后在查办职务犯罪上的突出成效。

可以看出,我国在打击贪污、 贿赂等职务犯罪上,可谓重拳出击,战果辉煌。然而,大量的事实却证明,案件是越查越多,官员是越抓越大,折射出我国当前职务犯罪的上升势头尚未得到有效的遏制。

甘肃和政县农机公司原副经理挪用公款做生意获刑

114日,记者获悉,临夏州中院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和政县农机公司原副经理马某有期徒刑16个月,缓刑2年。

和政县法院一审认定,20111116日,时任和政县农机公司副经理的马某,从临夏州农机公司领取到和政县农机公司困难职工生活补贴58100元,其中包括马某个人应得的补贴9600元,此后马某将应由何某等6名职工领取的48500元补贴款没有按规定发放,而是长期用于个人搞工程和做生意,201436日,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后,从马某处追缴上述款项发放给何某等6名职工。

    天水一村干部嫌待遇低违规办6份低保顶酬劳

村干部嫌工作累待遇低,违规办理6份低保顶酬劳。可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低保又怎么能成为村干部的酬劳。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天水张家川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01519日公布了一起贪污罪判决,嫌弃工作累待遇低,违规办低保当酬劳的张家川县村干部魏某因构成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

去年8月已是村支部书记的张家川县某村干部魏某因涉嫌贪污被拿下。据检察机关指控魏某的涉案源于4年前在村文书任上的违法行为。当年魏某还是村文书,因为嫌弃工作累待遇低,他向当时的村支部书记和主任撂挑子,表示工作量太大待遇又低没法干了。为了能挽留魏某,时任村支书答应魏某办理4个低保名额来补贴家用。两年之后的2012年,魏某再次提出低保补贴太少,工作太累不想干了。为此时任村支书又为魏某增加了两个低保名额,希望魏某能留下来。之后魏某的低保还进行了提档,目的是希望能将魏某挽留下来。20144月,在全面清理低保时,魏某违规办理的低保被查处。经查魏某冒用这些低保名额领取了1万余元的低保金,这些钱全部被用于魏某日常家用。

2014923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公诉,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魏某对虚列低保,骗取国家1万余元低保金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自己辩护认为这些低保是村委会办理,并不是他个人行为。20141117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魏某冒用虚假信息骗取国家低保金的行为构成贪污罪,鉴于案发后魏某家属已经全额退赔了1万余元低保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魏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昨日记者采访张家川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判决后魏某未上诉。

定西:套取寄宿生补助款 中学原校长和出纳获罪

120日,定西中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陇西县宝凤初级中学原校长杨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原出纳肖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2012年杨某某在陇西县宝凤初级中学担任校长期间,安排出纳肖某某等人通过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餐补助共计67169元。套取的资金除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教师陪餐及购置办公用品等外,剩余3万元中的2万元被杨某某用于其家庭开销,肖某某则将剩余1万元中的5000元用于交纳民事诉讼赔偿款,其余5000元存在其妻子银行卡中。案发后杨某某、肖某某将赃款全部退还。

 租赁土地索贿 兰州市七里河区一村委会6名“芝麻官”被判刑

以“能否继续租赁土地”为由,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新村党支部书记与5名村委会成员要挟该村土地承租商,索要现金59.5万元。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6名村委会工作人员不同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13月,朱某红、朱某华、朱某某、郑某甲、龚某某、董某某在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分别担任了不同的领导职务(其中朱某红担任了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某华为党支部委员兼村二组组长;朱某某、郑某甲均为村委会副主任;龚某某为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出纳;董某某为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负责郑家庄村的一切村务活动。20119月至10月,兰州金洪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欲在该村继续租赁土地,从事其经营活动。朱某红、朱某华便以“能否继续租赁土地”为由相要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周某大量现金,其中朱某红实得现金35万元,朱某华实得现金21万元。朱某红还授意周某给朱某某、郑某甲、龚某某、董某某给予一定好处,便于其续租土地。上述四人在明知周某要求的情况下,非法接受周某给予的现金,并为周能续租村上土地提供方便。经查实,朱某某、郑某甲、龚某某分别收受现金1万元;董某某收受现金5000元。作案后,朱某红、朱某华、朱某某、郑某甲或将赃款出借他人,或用于家庭日常花销;龚某某、董某某将所收受现金存放于家中未使用。

破案后,朱某红家属退赃现金35万元,朱某华家属退赃现金21万元,朱某某、郑某甲家属分别退赃现金1万元,龚某某退赃现金1万元,董某某退赃现金5000元。

据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朱某红有期徒刑八年;判处被告人朱某华有期徒刑六年;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某、郑某甲、龚某某三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董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兰州中院公布201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杨林受贿案在列

122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4年度十大典型审判案例。入选的案例中,杨林受贿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1997年至2013年间,杨林利用担任嘉峪关市政府副市长、酒泉市委副书记、酒泉市政协主席,主管城市建设的职务便利及职务影响力,先后为33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941.8925万元人民币、1.3万美元、2000欧元、投资300万元、兰州市雁滩地区住房1套、沃尔沃C60越野车1辆、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险1份、金条2根、金吊坠1个、手机1部、手表2块、以明显低于市价15.95万元购买房产1套。共计价值人民币1350.58822万元。

一审宣判,杨林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检察机关扣押在案未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其中受贿所得价值共计1350.58822万元财物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剩余现金、房产变卖款、受贿产生的孳息等款物均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服判,公诉机关也未抗诉。该案中,兰州中院首次尝试全程录播、微博直播庭审方式。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陆武成接受组织调查

人民网兰州123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陆武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吴继德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被免

人民网兰州126日电,据甘肃廉政网消息,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建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吴继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决定:免去吴继德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免去常务委员职务报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报备案。

我省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

张国华利用担任天水市副市长、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务便利,在2001年至20114月期间,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多人贿赂。张国华除利用职权直接谋私外,还利用自身职位的影响,查收矿产权属办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人事就业安排、经营金融贷款、民事经济纠纷、企业兼并收购和登记注册以及评先创优等事务,斡旋受贿。张国华先后收受32人、114次贿赂,共计人民币428万余元、美元2万元,另有家庭财产人民币973万余元,张国华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扣押在案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扣押在案个人全部财产。

陇南市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办主任王先民在任宕昌县县委委员、常委、书记期间,先后在工程建设、干部人事调整、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大肆受贿1555万余元。另外,王先民对家庭财产中的350余万元人民币及670克黄金制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2620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先民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王先民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陇南市原政协副主席任登宏,自2002年初至2007年初在陇南市礼县任县长、县委书记及陇南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16人所送的款物共计人民币137.9万元,其中现金49.5万元,商品住宅房两套(价值88.4815万元)。同时,法院还查明其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扣押任登宏现金共计人民币320.5万元、IBM笔记本电脑一台、土制金条2根、千禧金条1根、土制金元宝一个。除去受贿及能说明来源的部分财产外,另有134.35万元及土制金条2根、千禧金条1根、土制金元宝1个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两罪合并后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曼曼利用担任肃北县县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矿山证照办理、矿山资源开发、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2135笔,收受黄金14780.263克,价值212.9万余元;收受房屋两套及其他物品价值157万余元;收收现金人民币287万余元、美元10.5万元,以上个人受贿共计人民币657万余元,美元10.5万元。此外,曼曼还伙同他人共同贪污15万元,其中个人贪污10万元。曼曼还对其家庭财产人民币208万余元及美金330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

祁岷青利用担任陇南市文县县长的职务便利,在2006年至2007年期间,为李某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提供帮助,李某于20066月在绵阳市为祁岷青购买一套房屋,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配备了部分家电,同时支付了契税和该房200611月至2010年的物业管理费,以上共计61万余元。另外,祁岷青利用担任徽县县长的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在土地拍卖、土地使用权办理等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万余元。此外,祁岷青对其家庭504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2323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88.52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处没收财产88.52万元,并对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