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普高科技企业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及库房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
关于甘肃普高科技企业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及库房建设项目
登记备案的通知
甘肃普高科技企业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综合办公楼及库房建设项目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现予以登记备案,请你公司依法依规办理规划、土地、环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固定资产用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同时,企业(单位)建设项目应满足《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有关要求。该项目备案有效期2年,自批准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备案文件自行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1、甘肃省嘉峪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2、嘉峪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登记表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