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2021—2022年度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5 09: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荐20212022年度甘肃省乡村振兴

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21号)要求,我市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拟推荐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为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

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922日至9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

电话:0937-6225348

传真:0937-6225372

邮编:735100

 

中共嘉峪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峪关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9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