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4-18 10: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日报

4月16日,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十四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受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刘永升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刘凯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毅,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宝毅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有力,法治领域改革稳妥有序,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理论武装上持续加力,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要在重点任务上持续推进,要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高水平建设法治政府、高标准推进公正司法、高质效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要在法治改革上持续深化,把握好时间节点,以问题为导向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坚持不懈在运行机制上持续完善,既要优化述法评议机制,又要制定可量化、可评估的法治建设考评指标,推动述法、法治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更好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各协调小组要认真研究本领域法治工作重要问题,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朱锋涛、王荣才、张学勇、石福胜、王玉忠、贾康太等出席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