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关于老年助餐服务省级试点资金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0 10: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嘉财绩字〔2025〕1号)要求,现将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助餐服务省级试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甘肃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下达 2024年第一批省级彩票公益金老年人福利类资金计划的通知》(甘民电〔2023〕210号)、《关于切实做好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通知》(甘民电〔2024〕11号)和嘉峪关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嘉政办发〔2022〕85号)等文件要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优化餐食配送服务、加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等方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省级试点资金项目,项目的实施,有效加大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提升了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和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提高了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标识牌等助餐设施配置、助餐设施布点、助餐服务网络构建、降低助餐成本等老年助餐服务。项目预算资金收入50万元,资金性质是省级福彩公益金,资金支出50万元,其中:5700元用于以询价方式为30家城乡助餐服务机构采购并安装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标识牌;494300元用于用于支持20家助餐服务组织(其中:城市15家,农村5家)进行助餐网络构建、降低助餐成本工作。

二、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及服务频次,降低了助餐成本,提升了老年人生活质量,使老年人能够以较低价格享受到优质助餐服务,有效解决了老人“吃饭难”问题,进一步提升了老人幸福感。从整体上看,项目支出管理规范,监督到位,政策执行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绩效目标达标较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本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预算安排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万元,预算安排资金全额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资金支出50万元,其中:5700元用于以询价方式为30家城乡助餐服务机构采购并安装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标识牌;494300元用于支持20家助餐服务组织(其中:城市15家,农村5家)进行助餐网络构建、降低助餐成本工作。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项目支出费用审批流程规范,支出用途清晰。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使用合规,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根据老年助餐服务网点服务开展情况,据实结算助餐服务费用,购置老年助餐点服务设施配置。有效增强了服务供给能力、优化了餐食配送服务、加强了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等方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提高了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等指标均达预期,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截止2024年底,单位为30家城乡助餐服务机构采购并安装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标识牌;为20家助餐服务组织(其中:城市15家,农村5家)按照老人类别,以用餐补助的方式降低服务组织助餐成本。数量指标达到预期。

(2)质量指标

项目老年助餐服务率达97%,服务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准确率均达到100%,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3)时效指标

本年服务组织按我单位所规定的用餐时间为老人提供午餐服务。单位及时向助餐服务组织拨付资金。

(4)成本指标

单位为8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不低于12元的助餐服务,补贴标准为10元/餐/天,为80-84周岁老人、70-79周岁生活不能自理老人、65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提供不低于12元的助餐服务,补贴标准为8元/餐/天;为75-79周岁老人提供不低于12元的助餐服务,补贴标准为6元/餐/天,每月8次。严格把控老年人申请登记、类别审核、服务项目、费用核算、补贴拨付等各个环节,确保为老服务和资金使用精准精细无差错。全年服务成本控制均在标准之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年单位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向老人传递安全相关政策,积极传播正能量,提高了居家生活品质,提升了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满足了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年单位通过入户回访、电话回访、现场问卷等方式调查老人满意度对服务的满意达99.41%。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次自评发现未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认真研究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政策审批拨付和管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单位按照财政要求进行绩效自评结果的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024年老年助餐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2024年老年助餐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老年助餐服务省级试点项目资金

主管部门

嘉峪关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投资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上年

结转

当年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

0

50

50

10

100%

10

其中:省级福彩资金

0

50

50

--

100%

--

经济业务发展资金

0

0

0

--

100%

--

市级财政预算拨款

0

0

0

--

100%

--

向上争取奖励资金

0

0

0

100%

市级福彩公益金

0

0

0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资金按时到位,按时与服务组织结算,按时按需为老年人提供午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标准为助餐服务机构采购安装标识牌。

资金按时到位,按时与服务组织结算,按时按需为老年人提供午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标准为助餐服务机构采购安装标识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补贴老年助餐服务点数量

≥5家

30家

10

10

85周岁以上老人(A类)助餐服务标准

≤10元/人/天

10元/人/天

3

3

80-84周岁老人、70-79周岁生活不能自理老人、65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B类)服务标准)

≤8元/人/天

8元/人/天

3

3

助餐服务老人次数

≥55000

730000

10

10

质量指标

老年助餐服务率

≥85%

97%

10

10

保障对象认定准确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提供助餐服务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0

10

资金拨付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0

10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50万元

50万元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10

10

养老服务政策知晓率

≥90%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9.41%

2

2

总       分

100

100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