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峪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16: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民政局

一年来,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法规宣传贯彻、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为重点,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创新民生服务方式,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民政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制定《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市民政局2023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市民政局2023年度学法用法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习,法制建设专题会议集中学法,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学法,民政干部大讲堂上台讲法,邀请法律顾问辅导讲法等形式,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为主线,以强化依法行政为关键,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动新时代新阶段民政法治建设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全年召开党组会议30次,局务会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7次,法治建设专工作题会议2次,党支部“三会一课”115次,民政干部大讲堂上台讲法9次,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测试7次,有29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书。

2.加强党对法治民政建设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健全法治民政建设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科室牵头抓业务的工作机制,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压实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责任。

3.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民政建设情况

按照《嘉峪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法治嘉峪关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将民政法治建设与重点业务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自觉当好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求领导班子和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将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总结。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推进民政职能优化、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动态调整和及时公布民政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决执行对没有法律依据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坚决防止以各类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持续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对30项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行政非审批事项,23项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要求,落实告知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理清责任链条,提高履职效能。推动民政业务系统与相关部门深度对接,强化数据共享,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

2.持续优化法治民政营商环境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生命线工程,落实《嘉峪关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着力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规范收费行为,发挥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的积极作用,持续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以“三抓三促”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为契机,把提升民政服务质效融入抓效能促发展要求,严格工作标准,真抓实干推进。目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登记社会组织300家。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聚焦群众密切关注的低保救助、居家养老等高频事项,加强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必审,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嘉峪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二是稳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供养标准,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编印宣传材料、设置流动办公席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民政标准,提高民政标准化的社会关注度与知晓度,促进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掌握和执行标准。三是通过全面深化“十四五”时期民政法治建设,实现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民政普法更加扎实有效,民政法治保障更加健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强化民政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围绕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区划地名界限管理、殡葬管理等领域执法力度,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形式,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实现执法目的,努力使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年内利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殡葬、养老联合检查2次,对未按期年检的社会组织立案撤销12家,专题研究解决婚姻登记诉讼纠纷案件1起。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大局和各类社会热点、民生重点,聚焦民政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新情况需求,依托信访系统全面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和逐级走访操作程序,准确出具文书,合理提出解决路径,确保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环环相扣、运转有序、严谨规范。落实“系统抓、主系统”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受理网上信访件4件,市长信箱留言转办件2件,市信访局交办2件,民政部集中督办的信访事项1件,民政部转办信访事项1件,内容涉及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所有信件均按期回复办理办结,并积极做好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信访积案的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将合理合法诉求化解在“第一时间”,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和信访矛盾解决。同时及时加强与省厅、市级相关部门对接,有力防止了越级访、集体访等情况发生。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市民政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政务网站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强化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定期举办“开放日”活动。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民政行政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在民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设施场所中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通过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发布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宣传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有传播影响力的作品。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注重法治人才培养,选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民政法治工作岗位。三是加强督察考核指导。把法治民政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和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对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

二、上一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理解不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思想深邃,内容博大精深,由于学的不深、理解的不透,在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上有一定局限性。

(二)法律法规熟悉程度不够。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用法、执法,由于日常学习不够,对一些法律法规熟悉程度不够,立法精神不掌握,导致实际过程当中存在一知半解、现学现用的现象。

(三)综合监管执法体制还有欠缺。民政部门执法监管的重点在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区划地名、界限管理,殡葬管理等领域,由于沟通协调不到位,在探索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横向联合、内部纵向联合的综合监管执法体制上还有欠缺。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和党内法规。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提升民政干部法治素养作为增强民生兜底保障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牢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理念。

(二)认真履行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嘉峪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履行法治民政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做实法治民政建设工作的谋划部署、协调解决、督办落实,强化领导班子、干部职工重视法治、运用法治的责任意识。

(三)严格依法履职。落实民政部门权责清单,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制定《重大决策目录》,健全行政决策执行、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机制。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执行民政领域市场准入全面清单,落实公开竞争审查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行审批事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中共嘉峪关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