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关于清退已注销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个人账户余额的公告
根据《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个人账户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对我市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已注销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未办理个人账户余额退款人员名单进行公告,请涉及的老人家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所需资料前来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时间: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办理地址:市朝阳小区中心花园居家养老办公楼一楼办事大厅
所需资料:已注销人员死亡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出示其中一项即可);办理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为宜)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937-5986859
附件:清退已注销服务对象个人账户余额名单(2024年3月).xlsx
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