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落实《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奖补事项申报指南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嘉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度科技奖补工作,现将《2023年落实〈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奖补事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申报。
联 系 人:张艳萍
联系电话:5979912 15509479991
邮 箱:805158159@qq.com
嘉峪关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落实《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奖补事项申报指南
一、编制依据
《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嘉办发〔2022〕13号),以下简称《措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在本市辖区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者本市居民个人;
(二)申报事项为前一年度事项;
(三)申报的前一年度和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不良信用记录(简称“三重大一不良”)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四)与本市其它相关政策措施的奖补事项无交叉申报。
三、审批程序
(一)申报人填报2023年落实《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可复制或登录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jyg.gov.cn/kjj/)下载),并提供下列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个人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认定材料(认定通知、获奖证书、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个人为本人银行卡并注明开户行信息);
4.牵头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贰份在2023年4月6日12:00前送达各牵头单位,或可扫描为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牵头单位受理后,对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和承诺事项进行审查,在4月14日18:00前报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联系人:刘文斌,联系电话0937-5979912、18993701083)。
(三)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相关单位征询“三重大一不良”情况,提交市科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审批意见。
(四)以市科技领导小组名义在媒体发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牵头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将市科级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的奖补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通过后兑现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