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创稳 | “骗假”不留!嘉峪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5-03-15 14: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公安局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广大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嘉峪关市公安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人民商城门口开展2025年嘉峪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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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购物时,买到假货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大家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环侦分局民警给过路群众讲解到。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展示典型案例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详细讲解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揭露制假售假犯罪常见手法,指导消费者学会如何避免消费陷阱及如何正确维权,有效提升市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打假维权意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摆放展板5个,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营造全民共同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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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市公安局环侦分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垃圾处理厂集中统一销毁查获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防止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为进一步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有效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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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嘉峪关市公安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线索摸排,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中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