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努力开创依法治统新局面

发布日期:2022-12-08 09: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完善统计体制、强化统计监督作用作出制度安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陆续查处了一大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了统计监督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作为统计调查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是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发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纵深发展的重要职责使命。

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强化党管法治意识,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将法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调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按照《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要求,不断强化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压紧压实防惩责任制,努力形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分管责任,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承担相应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努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工作氛围。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政治理论学习及“三会一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其精髓、把握其要义、领悟其思想,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经常学反复学深入学,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的自觉性,持续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

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积极营造依法治统浓厚氛围。依托日常统计调查工作及“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大众开展调查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强化统计人员诚信教育,促进基层调查人员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提高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和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积极引导统计工作者、统计调查对象和广大社会公众做统计法纪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纪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新共识。

强化统计基础建设,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制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单位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统计法治监督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管理轨道,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监督职能建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适时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基础工作检查、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切实发挥有假必惩、惩假必严、失责必究的利剑作用,有效纠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强化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政治能力、统计能力、法治能力、担当能力和革新能力,全力打造卓越高效统计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凝聚监督合力,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当前,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脚步在逐渐深入,制度方法的变革和统计调查工作环境的变迁都对统计调查人提出了新的挑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每一位统计调查人忠贞不渝的使命。只有以“功成不必在我 功成必定有我”的奉献精神勇担统计调查工作使命,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在新征程上锐意进取、奋楫笃行,始终保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始终怀着重任在肩的使命感责任感,以开拓创新的锐气和笃行不怠的韧劲,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在新征程上不断谱写统计事业发展新篇章,努力开创依法治统新局面。

(国家统计局嘉峪关调查队杜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