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1: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综合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937-624125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及时回应不动产登记、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一是政府网站及其他渠道公开情况。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各类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行为。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公开政府信息3440条。

二是微信微博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我局坚持全市政务新媒体的“日检查、周整改、季通报”工作机制,每日安排专人对我市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每日抽查情况形成值班记录。每月月底,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对我局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互动回应和服务实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我市政务新媒体安全高效运行。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669条。

三是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我市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板作为听取网民意见建议的网上渠道,倾听人民的呼声,汇聚人民的智慧,收集群众对我市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着力在便民、求实、提效上下功夫,实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印发了《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并认真落实“逐级上报,层层把关”办理工作制度,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规范办理网民留言程序,严格执行网民留言办理时限,2022年,我局共受理网民留言37件,办理37件。

四是重点领域公开。我局在不动产登记、测绘管理等重点领域继续加强公示公开,其中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公开771条; 政策法规44条;政府文件36条;规划计划35条;地质矿产34条;测绘管理34条。

(二)依申请公开。为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我市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通过《依申请公开转办通知》明确答复形式、提交时间起算等内容,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确保申请人能及时便捷地提出公开申请。

    (三)监督保障。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我局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法治建设、打造廉洁、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局党组专题研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服务社会公众和与民互动交流的能力明显不足等,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做好网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工作,不定期的对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三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四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发布人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