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不动产登记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2620200MB1B50130T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 2023 | )年度 |
单 位 名 称 |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为全市人民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承担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承办我市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构建及数据互联共享、维护更新等基数保障工作;经办其他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 | |||
住 所 | 嘉峪关市新华中路155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冯静 | |||
开办资金 | 55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差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5 | 555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2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对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我中心(我单位)没有申请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2023年度,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30950笔,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及证明28703本,其中证书19077本、证明9626本,形成档案13363册。收取不动产登记费247.3540万元,减免小微企业登记费1.431万元。受理不动产信息查询4503笔,查核反馈领导干部不动产信息44批次,共计1549名。 (二)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打造高质量登记队伍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三抓三促”行动相结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始终,通过集中学习、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研讨+测试+实践”的模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党员积极发挥头雁效应,运用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公众号及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载体学习和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2023年,开展理论学习16次、交流研讨12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时组织学习中纪委、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传达违反八项规定典型及各类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4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廉洁自律防范意识。 (三)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主动作为靠前服务 2023年5月10日,中心牵头组织住建、税务、人防、消防、房产服务中心5家责任单位会同甘肃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如何破解“交房即交证”工作难点专题研讨座谈会,对2023年预交付住宅项目进行申报资料预审。6月8日,对纳入我市“交房即交证”清单的4个商品房项目进行上门服务,面对面指导企业办理首次登记。8月11日,开展了“政企连心共调研,党建引领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对“交房即交证”项目实地调研,查看项目进展情况。10月25日,向纳入我市“交房即交证”清单的4个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送达催告函,敦促其尽快办理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 (四)夯实登记数据基础,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项目于2023年8月27日签订项目服务合同,随即作业单位驻场作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9-11月完成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的收集、分析及质检工作,12月补全缺失信息,同时开展外业调查测绘工作,数据质检等工作。目前该项目所有合同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成,正在进行更新入库。 (五)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依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要求,印发《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实施方案》,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如期接收了市农业农村局移交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同时向省自然资源规划院转交数据。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维护农民权益,我市宅基地总面积332.28公顷,已全部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颁发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5292本,登记发证率100%。并于10月27日,完成农村房地一体数据整合建库验收工作。 (六)常态化开展化险工作,促进经济良性循环 始终以紧绷“思想弦”的观念、打好“组合拳”的姿态、守好“责任田”的理念压实压紧责任、强化协作合力、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配合做好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全力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2023年以来,协助嘉峪关农商银行办理不良资产查询业务34笔、不良资产“转贷”业务60笔、以资抵债转移登记51笔、新增贷款业务1533笔。协助甘肃银行办理不良资产查询业务1笔、涉及以物抵债的抵押登记4笔、抵押注销登记6笔、转移登记11笔。 (七)迎接省级考核验收,以实绩检验工作质效 2023年2月28日,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考核组对我市“登记难”化解工作进行考核,以听取报告、查验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历史遗留“登记难”化解工作和群众满意度,6月5日,甘肃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评定我市为良好等次。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大厅“互检”工作要求,9月6日、14日,我市对金昌市、酒泉市对我市分别开展了不动产登记大厅84项“体检”指标“互检”工作。10月19日,省核检组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体检”工作开展核验。11月22日,省厅核验通报,给予我市“自查工作细致、发现问题深、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的评价。 (八)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始终树立科学的制度理念,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补充完善了《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出台了《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提升干部职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作风常态化建设善始善终。为确保登记大厅安全运行,分别于4月、11月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安全隐患排查、消防演练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打造优良稳定的政务环境。 (九)打造智慧登记服务,提升便民利企效能 一是深化“互联网+不动产”改革。依托省厅与省税务局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一人一窗一机一系统”服务模式,办理量居全省第一。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实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及预告登记、不动产资料查询等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办”“24小时在线办”,2023年网上及移动端受理登记业务7922笔。打通与电力信息系统的对接通道,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电同步过户,办理“不动产+电力”联动服务9019笔。与市房产服务中心通过接口对接,实现备案合同及分层分户图在线提取功能。二是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程序。根据《嘉峪关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要求,我们破难题出实招,于7月4日印发了《关于试行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对难以获取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的,可以由申请人提供书面承诺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同时明确承诺失信惩戒措施。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409笔,其中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24笔。三是探索非人防地下车位不动产登记。2023年9月,按照局务会决定对我市依法批准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许可条件、建设标准的配建非人防地下车位(库)办理不动产相关登记。截至目前,非人防地下车位办理首次登记483笔、转移登记10笔。四是压缩办结时限。对办事程序、审核流程进行重新梳理,科学配置审核人员,将企业间转移登记办结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企业急件2小时内办结,抵押注销、变更等高频业务即办即结。五是全面推行“带押过户”业务办理。2023年4月,召集市税务局、市房产服务中心、金融机构等部门的业务骨干20余人前往兰州市实地观摩学习“带押过户”登记先进经验,并探索“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在继承、赠与、离婚析产登记中的应用,通过学习,及时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群众的难题。截至目前,共办理“带押过户”+继承/离婚析产23笔。六是持续推进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安全保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2023年开展业务培训50个学时、服务礼仪培训4个学时,组织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能力要提升,我该会什么”——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大比武”专题练兵活动,进一步激发登记人员爱岗敬业的服务意识。 | |||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 无 | |||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 |||
法定代表人: | 公章: | |||
2024年5月27日 | ||||
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
公章: | ||||
2024年5月27日 | ||||
填表人:贾凡 联系电话:18009479009 报送日期:2024年5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