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宅基地供地市政府批复

发布日期:2018-12-10 0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1. 新城镇新城村一组村民邓建新,申请集体建设用地面积330平方米,按宅基地供给土地。政府批复同意(嘉政函[2018]144号)。

2. 新城镇观蒲村五组村民冯永军,申请集体建设用地面积330平方米,按宅基地供给土地。政府批复同意(嘉政函[2018]144号)。

3.  新城镇观蒲村五组村民高树忠,申请集体建设用地面积330平方米,按宅基地供给土地。政府批复同意(嘉政函[2018]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