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地图市场监管行政检查结果通知书
(2019)第( 3 )号
嘉峪关市南湖大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甘肃省地图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检查组于2019年11月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行政检查。
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你单位悬挂“三无地图”(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图号)等问题,请你单位对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我局将再次对其进行检查。
如你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异议报告。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本检查结果。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