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祝年、张小萍因保管不善,将甘(2020)嘉峪关市不动产权第00081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祝年、张小萍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