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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5 15:01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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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甘(2017)嘉峪关市不动产权第0006055号
曹志勇、杨丽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20201401024GB00014F00110041
嘉峪关市友谊街区10栋2-9号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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