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花存因保管不善,将甘(2020)嘉峪关市不动产权第00082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花存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