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李文贤)
现根据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甘0271执恢309号之一)和执行裁定书((2024)甘0271执恢309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1 | 嘉峪关市房权证嘉市字第00089568号 | 李文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20201402088GB00008F00010036 | 嘉峪关市嘉文路白马公寓2栋2单元2-301号 |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