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安生超《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安生超于2009年11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6331-1-5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峪关街区31栋1-502号,该房屋已于2014年12月12日转移给汪兆华。2025年5月21日,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安生超的嘉国用(2009)第6331-1-5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