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2 17: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抵押权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甘(2024)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2889号

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东路支行

抵押权

620201402299GB00001F00020007

嘉峪关市天诚尚品住宅小区1栋2-201号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