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文山因保管不善,将甘(2016)嘉峪关市不动产权第00000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山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