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赵静武《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1 14:5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赵静武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227-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人民街27-3-4。该房屋已于2012年12月4日转移给刘桂芝。2025年6月11日,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赵静武的嘉国用(2009)第0227-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