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
申请人史世强因继承被继承人孙玉萍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5月9日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孙玉萍于2023年5月22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嘉峪关市铁南街区(迎宾二小区)5栋1-40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嘉峪关市房权证嘉市字第00083509号)
三、被继承人孙玉萍的不动产份额由史世强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937-6306138
2024年5月13日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