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1-08 17: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张群因保管不善,将嘉房权证市字第8038号房屋所有权证及嘉国用(2000)字第106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