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杨旭龙因保管不善,将嘉峪关市房权证嘉市字第0011228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旭龙
2024年 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