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8 16: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嘉国用(2014)第6107-2-301

刘万红

出让

620201401061GB00042F00240012

建化街区7栋2-301号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