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尚荣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王敬先、董兰英于1999年8月1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嘉峪关市房权证嘉市字第1141号。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永新街区10栋3-5号。2023年3月10日依据《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及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法定继承询问笔录》、《放弃声明书》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永新街区10栋3-5号的遗产权利单独继承在王尚荣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登记在王尚荣名下。
联系电话: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