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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7 17: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根据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3)甘0271执恢164号《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甘0271执恢164号《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注销陈康明《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嘉国用(2008)第1154-1-10号,并为肖林隆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注销该《国有土地使用证》。



联系电话: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