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秀兰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1 10: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张正明、闫秀兰200037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嘉房权证市字第4306。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昌明街区213-1202376日依据《亲属关系证明》、《火化证》及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放弃声明书《法定继承询问记录》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昌明街区213-1遗产权利单独继承闫秀兰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登记在闫秀兰名下。

 

联系电话: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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