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春秀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赵春秀、成新民于2010年12月3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嘉峪关市房权证嘉市字第067045号、067046号。于2009年12月22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嘉国用(2009)第6220-1-602号。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永新街区20栋1-602号。2023年7月26日依据《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及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放弃声明书》、《法定继承询问记录》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永新街区20栋1-602号的遗产权利单独继承在赵春秀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登记在赵春秀名下。
联系电话: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