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晓梅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刘福徳、韩淑荣于2003年7月2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嘉房权证市字第26834号。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大众街区6栋2-8号。2023年4月23日依据《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及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法定继承询问笔录》、《放弃声明书》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大众街区6栋2-8号的遗产权利继承在刘晓梅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登记在韩淑荣、刘晓梅名下。
联系电话: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