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江、吴佳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杨秀莲于2007年8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嘉房权证市字第40137号。于2006年11月18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嘉国用(2006)第82B13-4-402号。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枫林园B13栋4-8号。2023年8月15日依据《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及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法定继承询问记录》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枫林园B13栋4-8号的遗产权利继承在吴江、吴佳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登记在吴江、吴佳名下。
联系电话: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