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伟、金洪岩《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根据不动产权利人闫伟、金洪岩的申请,坐落于嘉峪关市五一街区86栋2-301号,原(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甘(2018)嘉峪关市不动产权第000621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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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