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秀英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周有武、李秀英于2007年5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嘉房权证市字第42465号。于2009年12月15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嘉国用(2009)第2268-1-501号。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建设街区68栋1-501号。2023年7月24日依据《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公证书》及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法定继承询问记录》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建设街区68栋1-501号的遗产权利单独继承在李秀英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登记在李秀英名下。
联系电话: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