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克俊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高秀兰于2010年12月3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嘉峪关市房权证嘉市字第067039号。于2010年11月17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嘉国用(2010)第2409-2-1号。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友谊街区9栋2-1号。2022年8月26日依据《亲属关系查询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及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法定继承询问笔录》、《放弃声明书》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友谊街区9栋2-1号的遗产权利单独继承在宋克俊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登记在宋克俊名下。
联系电话: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