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海霞《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6 15: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原土地使用权人朱海霞,土地坐落于嘉峪关市昌盛街区29栋5-5号,使用权面积26.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国有土地证号为:嘉国用(2005)第3411-3-5号。因管理不慎,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将为朱海霞办理不动产遗失补证登记。

 联系电话:0937-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