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法制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制审核、法律诉讼、信访等工作;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等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审批后的验线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耕地保护、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自然资源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等自然资源交易的合法性检查。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依法追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治安责任、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