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中心城区酒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总则
规划目的
为科学合理地指导酒钢工业片区的开发建设,统筹安排片区土地使用、道路交通、环境景观、工程设施等布局,提供该区域规划建设的技术依据与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新型城镇化对城市发展的新部署,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加强了政策支持和发展引导,“一带一路”全面开放战略下的新机遇,甘肃省省域空间发展的新部署,以及嘉峪关市城市自身发展的新要求。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兰州市组织召开了《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实施评估论证会,与会领导和专家就《评估报告》的进一步完善和《2012版总规》修编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2016年3月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开始启动,并于2017年7月完成《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报批稿)。
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依法实施规划。要求应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抓紧推进《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编和报批工作。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得进行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以及根据嘉峪关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钢工业片区规划编制管理的函》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酒钢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及管理,提高片区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市政府和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嘉峪关市中心城区酒钢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原则
1、立足全局,协调发展。
从整体出发,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与周边区域相衔接,合理安排工业片区各项建设用地,优化用地布局结构。
2、优化产业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依据酒钢集团“做优做强钢铝产业,适度多元协调发展”战略,合理、有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完善工业区的产业用地结构。综合确定其规划结构、路网体系和基础设施配置,为企业优化升级发展创造条件。
3、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相结合。
充分考虑用地现状和土地使用意向,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强度,增加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以适应未来企业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
4、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规划在深入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地形、地貌及现有设施,尊重园区发展脉络,规划建设具有地域特色、尺度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5、遵循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性原则。
合理安排用地功能布局、开发强度,道路结构,注意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统筹考虑区域远期发展,整体规划用地功能与结构,合理布局。同时根据发展情况,分步实施。近远结合,前后衔接,使规划具有整体性、前瞻性和延续性。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1.1);
(6)《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订);
(7)《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DB62/T25-3048-2010);
(8)《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2008.12.1);
(9)《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
(10)《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1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1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1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18)《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19)省、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标准与规范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5);
(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6)《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
(7)《城市通讯工程规划规范》(GB50853—2013);
(8)《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51074—2015);
(9)《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808—2015);
(10)《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1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3、相关资料
(1)《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2) 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
(3)《嘉峪关中心城区风貌规划研究》(2012—2030);
(4)《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市色彩规划设计》(2012—2030);
(5)相关部门提供的其它资料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
规划用地范围
酒钢工业片区位于嘉峪关市中北部,南至兰新西路,西至五一北路、新华北路,北至断山口村,东至机场路和北环路,包括酒钢集团本部冶金厂区和嘉北新区,规划面积63.04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
与市域产业发展目标相结合,充分考虑与周边城市经济的融合,实现钢铁、电解铝两大主业做优做强,相关多元产业协调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升级转型,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企业发展新动力。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工业片区和谐发展,把工业区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增长点。
规划定位
1、功能定位
以钢铁、铝产业、电力能源、煤化工四大产业为主,推进循环经济、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及配套产业,促进产业多元耦合发展,提升产业层次与核心竞争力,打造以冶金新材料、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为主的区域产业基地。将酒钢工业片区规划建设成为集生产、研发、商务、展览、旅游、教育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循环发展产业园区,国家重要的冶金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2、空间定位
园区将形成一个用地布局合理,道路层级分明,空间尺度适宜,公共设施完善,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不同功能片区和谐共生,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内涵,既尊重园区历史发展脉络,又体现现代工业文明的现代化园区空间。
发展规模
1、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范围为酒钢工业片区范围,位于嘉峪关市中北部,包括酒钢集团本部冶金厂区和嘉北新区。总用地规模为63.04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42.17平方公里。
2、人口规模:采用职工密度法对规划范围内就业岗位容量进行预测,测算规划就业岗位数11.5万人。
产业规划
酒钢集团冶金厂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类型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嘉北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类型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煤化工产业、冶金新材料产业。
配套发展的产业类型
酒钢集团冶金厂区配套发展的产业类型为:物流仓储业、现代服务业。
嘉北新区配套发展的产业类型为:现代物流业。
规划结构
在突出钢铁、铝产业两大主业发展的同时,加大衍生资源利用力度,促进多元产业协调发展,形成酒钢冶金厂区“一核、六区、两轴”的规划结构。
“一核”:厂区级生产性服务核心;
“六区”:规划形成黑色冶金、有色冶金、装备制造、资源回收利用、物流仓储业、现代服务业产业区;
“两轴”:依托厂区五号路、十八号路形成产业发展轴;
嘉北新区形成“一轴、六区”:
“一轴”:沿园区四号路形成产业发展轴。
“六区”:规划形成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有色冶金、煤化工、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冶金新材料、现代物流业产业区。
用地分类与构成
规划区域用地分类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进行分类,主要用地类型分至小类,无小类的分至中类。规划包括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共6大类建设用地。
道路系统
规划区内现状路网框架已经基本形成,规划整体路网参考总体规划和现有道路。内部道路基本以棋盘式路网格局为主,酒钢冶金厂区和嘉北新区路网各成体系。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由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道路组成。
酒钢冶金厂区主干路包括:一号路、五号路、六号路、十二号路、十四号路、热电路、十八号路、环厂西路、三十七号路。次干路包括:二号路、三号路、八号路、九号路、十号路、十一号路、二十号路、二十五号路、二十七号路、三十五号路、钢源路、环厂北路。
嘉北新区主干路包括:园区四号路、园区十三号路。次干路包括:园区一号路、园区三号路、园区五号路、园区六号路、园区七号路、园区九号路、园区十号路、园区十四号路、园区十五号路。
道路红线
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42米以上;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主要为12-42米;支路红线宽度为7-15米。
道路断面
规划主干路断面形式主要采用两块板和三块板。绿化以行道树和密集种植的灌木有效隔离人行道和机动车道。规划次干路采用一块板或三块板。支路采用一块板形式。允许支路在贯通局部区域时根据需要改变道路线形及道路断面形式。
对外铁路交通
酒钢对外铁路交通主要为北环铁路、南环铁路、绿化至嘉西联络线、嘉策铁路。铁路环线正线不贯通。
铁路站场
酒钢建设用地范围区内铁路站场有嘉北站、嘉西站、嘉东站、嘉兴站、工厂站、炼铁站、废钢站。其中嘉东站、嘉北站、嘉西站为编组站,与嘉峪关站、绿化站联系。工厂站、炼铁站、废钢站为厂内小站。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绿地用地214.92ha,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5.1%。其中公园用地面积3.57ha,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0.08%;防护绿地211.35ha,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5.0%。规划结合总规要求及现状绿地情况,规划公园绿地要集中于生产指挥中心区域。生产防护绿地结合总体规划、高压走廊和城市干道布局。酒钢冶金厂区主要集中在本部冶金厂区一号门、三号门区域、厂区西侧围墙边界和厂区北侧人工湖区域,并与电力高压走廊和人工湖相结合;嘉北新区结合出入口和厂区围墙布置。
地块界限控制
1、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限并不代表实际开发的用地红线范围,在规划实施中允许进一步重组的可能性(小块合并成大块或大块细分为小块)。对须预留的公共开放空间、公共走廊和景观视廊的地块,政府保留细分的优先权。
2、当几个地块合并统一开发时,允许其内部用地边界适当调整,但外部边界应与本规划地块划分线吻合。合并后地块开发总体控制要求应满足总体结构、开发总量、建筑高度、公共空间系统等相关方面的要求。
3、当一个地块划分为几块用地开发时,允许其根据需要划分用地边界,但外部边界应与本规划地块划分线吻合。每一块用地的开发都应满足地块关于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方面的要求。
土地兼容性
考虑到土地的适用性与土地市场的需求,为增强规划可操作性与动态适应性,一般允许部分用地的用地性质或建设项目有一定的兼容性,并通过规划管理过程进行调控。规划地块土地兼容原则如下:
(1)规划一类工业用地(M1)可以兼容仓储用地(W)。
(2)规划二类工业用地(M2)可以兼容一类工业用地(M1)、仓储用地(W)。
(3)规划三类工业用地(M3)可以兼容一类工业用地(M1)、二类工业用地(M2)、仓储用地(W)。
(4)规划仓储用地(W)可以兼容一类工业用地(M1)、二类工业用地(M2)、三类工业用地(M3)。
(5)规划市政设施用地(U)可以兼容公共绿地(G1)。
(6)注意同一块土地上有多种使用性质在一起时,适当分清主体性质和附属性质,不能过于强调兼容性质的开发,而忽视了土地本身已经确定的使用性质。
容积率
为增强土地使用的高效性与合理性,结合国家标准对各行业控制要求,规划范围地块容积率分四级控制:
建筑系数
规划范围地块建筑系数分四级控制:
绿地率
规划范围地块绿地率分五级控制:
对绿地率的有关特别规定:
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控制在5%-20%,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建筑高度
规划范围地块建筑高度分四级控制:
通过解读并参考《嘉峪关中心城区风貌规划研究》和《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等相关规划对城市风貌定位和色彩管控划分的具体要求,确定工业片区内的建筑风格和色彩应用等相关要素。在风貌协调方面,酒钢工业片区紧邻城市传统风貌区,因此在凸显现代工业建筑明快简洁的时代特征的同时,应兼顾城市传统风貌区的设计要求,并重点考虑区域的风貌延续性,努力体现和彰显具有现代性和示范性的大型产业集群风貌。在色彩协调方面,应以明快、干练的工业建筑为主的工业区形象为主。通过建筑立面、建筑材质、城市家具等要素的控制和引导,形成与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域相融合的色彩体系。
2、特色风貌分区和重点地段
酒钢工业片区的主体为黑色金属冶炼工业风貌区,涵盖了酒钢的主要生产区域,为规划重点地段。东部为现代农业风貌区,西北部为有色金属冶炼工业风貌区和化工产业风貌区。酒钢工业片区通过地块改造和产业升级,宜打造内部道路和绿化景观完善的生态化循环经济产业空间特色。规划建筑风格应体现现代工业的时代特征。
给水工程
1、水源
酒钢冶金厂区现状生活水水源地共有三处:北大河水源地、嘉峪关水源地和黑山湖水源地。酒钢冶金厂区生活用水主要来自北大河水源地。近些年由于厂区生产规模扩大,铁合金区域的生活用水接自嘉峪关水源地,嘉北新区生活用水接自黑山湖水源地。
2、用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区内生产水用水约16.3万m3,生活水用水约10.8万m3,其他用水约2.2万m3。
3、给水管网
采用生活、生产分质给水系统,管网布置采用环状和枝状相结合的方式。
为保证供水的安全性,提高供水质量,给水管网主要采用无缝钢管环状布置,局部地区采用枝状布置。干管管径在DN200至DN600之间。管网平均给水压力不小于0.3MPa。管道埋设深度应在冰冻线以下。
排水工程
1、排水量估算
污水排放系数采用0.80,则规划区域污水量13.0万m3/d,其中包括北区3.5万m3/d。
2、污水管网
规划区域内污水管道采用枝状管网方式布置,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由管道收集后,汇入污水干管最终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干管管径在DN300至DN1400之间,坡度在3‰至5‰之间。
供热工程
1、热源
酒钢冶金厂区规划热源为酒钢二热电供热首站及酒钢三热电供热首站提供供热高温水,拓展区可建设一处集中供热区域。
嘉北新区规划热源为北区热电供热首站提供供热高温水,拓展区可建设一处集中供热区域。
2、供热负荷估算
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及采暖通风相关的规范标准并参照最新建筑节能规范要求,本次规划确定供暖热指标为60W/m2,采暖面积约1715万m2,采暖热负荷约为1029 MW。
3、供热系统
拓展区可新建热交换站,系统采用闭式双管制二级管网供热系统,一次热力管网热媒为130/70℃高温水,二次热力管网热媒采用90/65℃低温水。供热管网枝状布置,主要采用有补偿直埋敷设。
燃气工程
酒钢冶金厂区燃气管网系统包括高炉煤气管网、焦炉煤气管网、转炉煤气管网、混合煤气管网和天然气管网,其中焦炉煤气管网包括切割煤气管网。
燃气系统可根据规划区域用地性质新敷设燃气管道,管道采用架空敷设。
电力工程
1、 负荷预测
根据规划布局和规模,采用单位面积用电负荷密度指标法估算该区域的用电负荷,预测规划区域总用电负荷为3510.31MW。
2、电源
规划区域现有330kV变电站及开关站7座,110kV及以上高压线路均采用架空敷设。酒钢110kV系统六角环网结构,向酒钢电网35kV、10kV、6kV系统分配电能。
规划新建330kV变电站1座,容量为4×240MW,采用户外式;新建110kV变电站4座,每座容量为2×50MW,采用户内式。从新建各110kV变电站引出双回10kV电力电缆为终端用户供电。
3、中压配网
根据规划区地块性质及用电负荷分布,视情况设置10kV开关站;10kV中压配电线路原则上敷设于道路两侧,原有的中压配电网架空线路做相应调整、更新、改造,由架空逐步向地下过渡。
电信工程
1、电信用户预测
规划区工业用地按照每两千平米1部计算,估算规划区域电话用户数量约为14000门。
2、电信规划
规划电信终端局2座,其中一座电话装机容量为1万门,一座电话装机容量为4000门;规划区电信主干线原则上全部采用埋地管道敷设。
环卫设施规划
1、固体废弃物分类
规划将片区固体废弃物分为三类: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垃圾、餐厨(餐饮与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两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又可根据产业类别分为钢铁固废、电解铝固废、电厂固废、煤化工固废等。
2、垃圾量预测
1)生活垃圾
规划区就业职工人数约11.5万人,每人每天生产垃圾0.6千克,预测生活垃圾日产量约6.9吨。
2)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应根据不同产业类型及生产工艺确定产生量。
3、垃圾处理
1)生活垃圾
近期生活垃圾仍以垃圾箱收集为主,逐步实行垃圾袋装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设置在各个单位人员集中的地方。
2)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
工业固体废物:应提高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工业固废大部分进行综合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由企业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集中堆存。
建筑垃圾:由企业统一进行回收利用,剩余的进行集中处理。
危险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进行封闭收集后处理。
3、环卫设施
1)垃圾处理场
生活垃圾统一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峪泉镇断山口,容量10万立方米。垃圾处理采用附加分类的卫生填埋方式。
规划城市工业垃圾处理场,集中堆存处理工业和建筑垃圾,位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北面,与其它工业固废处理场成组布置。
2)垃圾清运车辆和环卫车辆停车、修理厂
垃圾清运实现机械化,垃圾清运车辆按照每10000人一辆计算,共计需要12辆。环卫汽车停车场修理用地规模由服务范围和停车数量等因素确定,一般按每辆车占地200㎡计。
3)公共厕所
规划区内公厕按每平方公里设置一座。设置原则如下:公共厕所按片区设置,一般公厕之间的距离以750~1000m为宜。
水环境保护
执行规定:规划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并执行Ⅳ类标准限值。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指标按照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A等级标准执行。
钢铁业水污染物排放应按照《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的要求执行。
新建项目应采用低耗水工艺,推广使用再生水,进行水资源论证。
大气环境治理
规划区为二类大气环境功能区,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工业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各种工业窑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控制噪声污染
执行规定:园区环境噪声标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标准,结合不同的功能片区划分园区声环境功能区,并对不同分区的声环境质量要求提出规定。
固体废弃物处理
执行规定:规划区固体废物按《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16.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分类,固体废弃物中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200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规定。
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率不小于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小于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抗震规划
按照我国的地震烈度区划图,酒钢工业片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规划要求所有建设用地和建筑物、构筑物都应按地震规范进行规划、工程设计和施工。
防洪规划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结合酒钢工业片区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确定酒钢工业片区防洪按照50年一遇设防。
消防规划
1、消防站:规划保留酒钢工业片区现有消防站,并根据《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在酒钢集团本部冶金厂区规划一座特勤消防站,嘉北新区规划一座特勤消防站。消防站应设在交通便利,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的地点,满足“从接警起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的原则。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消防水取自园区给水管网,消防给水管径不应小于100mm,沿园区所有消防车通道和十字路口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在水压不足的区域设加压站,使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达10米水柱。
3、消防通道:园区的消防道路应结合园区交通运输道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消防车道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于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通道采取必要的单行限流等措施,以满足消防车通道的要求。
4、消防通讯:园区应建立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
人防规划
以战时留城人口约占总人口的40%计算,按人均1平方米的人防面积标准,则酒钢工业片区所需人防工程面积为4.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