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7 15: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整治行业突出问题,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生态安全以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积极检举揭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认定标准

本公告所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主要是指在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占地、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具体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二、举报范围

(一)矿产资源领域(“矿霸”“沙霸”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私挖盗采矿产资源;假借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名义非法采矿采砂;强占、垄断矿产、砂石资源,控制开采、运输、销售环节,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暴力抗法、威胁、阻工等手段干扰矿山正常生产经营等沙霸、矿霸类涉黑涉恶行为。

(二)土地管理与征地流转领域。非法侵占、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违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征强占土地;把持集体土地,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违规开发建设牟利等涉黑涉恶行为。

(三)资源交易与项目实施领域。在土地出让、矿业权转让、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项目中,围标串标、恶意竞标,扰乱市场秩序;以威胁、贿赂等手段干预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测绘评估等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其他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其他发生在自然资源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扰乱行业秩序的涉黑涉恶及乱象线索。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37-6334612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举报邮箱:2788429956@qq.com

举报地址:嘉峪关市钢城街道五一南路1379号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邮编735100。

四、举报须知

1.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及相关举报内容。

2.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准确,尽量写明被举报人、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留下联系方式,便于核查核实。

3.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对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举报人权益保护。我局郑重承诺,对因依法举报而受到威胁、侵害的举报人,将依法协调有关部门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5.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