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嘉峪关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细则》规定,为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现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内容如下:
一、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情况
该项目符合《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位置: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用地面积:33628.57㎡
6.总建筑面积:21816.7㎡,既有建筑面积21486.7㎡,新建建筑面积约305.56㎡。
7.容积率:0.65
8.建筑密度:41.01%(含已有建筑)
9.建筑层数:地上1层。
10.建筑高度:出铁场除尘配电室4.5m,CEMS分析室(3座)3.6m
三、建设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要求,基于炼铁厂2号高炉热风炉现有工艺系统,本次对炼铁厂 2 号高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及目标如下:
(1)基础设施修复性改造:针对高炉主工艺系统及辅助系统的高低压供配电、电气、传动、仪表等设施,开展修复性改造,保障核心系统稳定运行。
(2)除尘系统优化升级:新建 1 套出铁场除尘设施,同步对除尘管道进行重新设计;对矿槽除尘系统实施利旧改造,将原出铁场除尘设施改造为地沟除尘系统,并优化整体除尘管系布置,增设必要除尘点,提升捕集效率。
(3)监测与能耗设备更新:在排气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控排放数据;更换部分高能耗变压器与高能耗电机,对原有高耗能设施设备进行针对性改造,降低能源消耗。
(4)结构与核心系统升级:对斜桥进行检测加固,确保结构安全;更新主卷扬系统的电机、减速机、卷筒等核心部件,同步升级配套电气设施及控制系统,提升设备运行可靠性与自动化水平。
项目实施后,2 号高炉出铁场、矿焦槽、热风炉外排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热风炉外排烟气中 SO₂浓度≤50mg/m³,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要求,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目标。
四、公示日期 (2025年9月1日 至2025年9月9日)
五、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来电或以书面形式(须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科。
六、联系电话:0937-6306216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日
图1 效果图
图2 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