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土地收储价格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规范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的通知》(甘资发【2025】37号)文件要求,现将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土地收储价格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
联系人:余主任
联系电话:0937-6306227
附件: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拟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土地收储价格清单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