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明珠学校分校调整方案公示
嘉峪关市明珠学校分校调整方案公示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嘉峪关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细则》规定,为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现对《嘉峪关市明珠学校分校区建设项目》调整后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内容如下:
一、符合城市规划情况
该项目符合《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明珠学校分校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嘉峪关市教育局
3.建设项目位置:明珠东路与机场路交汇处(润泽园西南角)
4.建筑面积:10838.15㎡
5.建筑高度:21.6m
三、方案调整情况
由于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以及消防相关规范要求,对建筑平面及门窗位置进行调整。使建筑外立面部分色块大小、窗间墙大小、门窗位置相比于规划方案阶段外立面发生变化。
四、公示期限: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7日
五、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
来电或以书面形式(须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科。
六、联系电话:0937-6306216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0日

变更效果图
原效果图
变化1:因平面布局调整,此处外立面窗户位置、色块有微调;
变化2:因消防要求,此处增设楼梯间,外立面窗户微调;
变化3:阶梯教室处因层高不同,此处窗户高度有微调。
变更效果图
原效果图
变化4:4号楼梯间位置,按消防要求将一层窗户改为门;
变化5:因布局调整及消防要求,部分窗间墙有微调;
变化6:此处因消防要求,原1个出入口改为2个。
变更效果图
原效果图
变化7:阶梯教室处因层高不同,此处窗户高度有微调;
变化8:因布局调整及消防要求,部分窗间墙有微调;
变化9:因布局调整及消防要求,此处增设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