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延续公示
采矿权延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及《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及进一步完善勘查开采登记工作的通知》(甘资规发〔2024〕2号)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同意甘肃茗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沙枣泉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延续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8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发现矿业权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对采矿权延续有异议的,请与我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 0937-6306239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