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观山明月住宅小区项目 变更设计方案公示
远东·观山明月住宅小区项目
变更设计方案公示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嘉峪关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细则》规定,为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现对远东·观山明月住宅小区项目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内容如下:
一、符合城市规划情况
该项目符合《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远东·观山明月住宅小区项目(变更)
2、建设单位:嘉峪关宁悦置业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位置:嘉峪关市胜利中路西侧
4、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5、用地面积:11859.02㎡
6、建筑面积:43168.30㎡,地上建筑面积为33196.72㎡,地下建筑面积为9971.58㎡
7、容积率:2.799
8、建筑密度:29.13%
9、绿地率:30.10%
10、建筑层数:1#楼24F/-2F、2#楼18F/-2F、3#楼18F/-2F、4#楼18F/-2F、5#楼1F-4F。
11、建筑高度:6.9m-74.0m
三、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情况:
远东·观山明月住宅小区于2024年12月20日和2024年12月31日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金色佳苑小区相邻权利人的反映,我局召开了4次协调会。经沟通,为降低远东·观山明月住宅小区1#楼(26F)对金色佳苑相邻住宅的日照影响,通过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现将原方案设计中1#楼26F降低至24F,5#由1F-3F变为1F-4F。
2、日照分析报告说明:
远东·观山明月住宅小区项目建成后,对原有金色佳苑小区楼52#、49#、46#、43#、40#楼部分居住空间窗户日照有遮挡影响,但仍满足“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日照时长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的日照标准,项目新建建筑自身日照时长,也能够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条文要求。
四、公示日期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9日)
五、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六、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来电或以书面形式(须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科。
七、联系电话:0937- 6306216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