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嘉峪关乡雄关花木养殖场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公告
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城大景区(五大文化旅游项目)环境综合治理及搬迁工作公告》(嘉政公告〔2017〕1号),我局依法收购储备嘉峪关乡雄关花木养殖场位于兰新西路水泥厂对面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注销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嘉国用(2011)第09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声明作废。
本公告自发布15日后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据《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注销嘉峪关乡雄关花木养殖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