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采矿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
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嘉资矿告字[2023]1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对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37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嘉峪关市方特大道202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砂岩)
地理位置:位于嘉峪关市木兰城北西侧黑山南麓。
面积:0.506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3度带)]:
推断资源量:464.9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2045米至1960米
生产规模:15万立方米/年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初步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15万立方米/年。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
拟出让年限:28年
起始价:811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
(七)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八)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出具1000万元的银行担保保函或缴纳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根据现场竞价情况,现场追加保证金。同时,须向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交纳82万元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由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竞买保证金及竞买保函退还手续,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做成交价款,由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市税务局。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
账 号:2723 0101 0400 21022-0001
开户行行号:1038 2202 3016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
(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1月29日16时;
2.拍卖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及地点
1.挂牌期限: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8日;
2.报价时间:挂牌期限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15时至17时;
3.挂牌出让会时间: 2024年2月8日16时
4.挂牌及报价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厅。
网上地址:http://www.jygzyjy.gov.cn/f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出让文件的途径: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6日。
申请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于2024年1月 26日(工作日)前向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意向竞买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投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投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 (4)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第4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查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导航”栏目“信用中国(甘肃)”子网页“信用服务”栏目查询。(5)保证金缴纳凭证。(6)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拍卖方式: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现场竞价,根据价高者得原则(达到底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设有起始价,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正整数倍,按照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为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如有多人,先提交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截止时有意愿继续竞价的,于2024年 2月8日16:00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报价均低于挂牌起始价的,不成交。
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因出让区块地质工作程度较低,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资源储量规模、矿石质量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仔细研阅拍卖文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承担竞买及采矿等风险。
(二)本次出让矿业权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矿业权出让成交价外,还需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付清拍卖佣金(挂牌服务费),拍卖佣金(挂牌服务费)按照《竞买协议》中的约定数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的,表明其对上述事项已全面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处理上述事项的意见。
(三)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勘查开发步伐。
(四)采矿权首次出让期限、生产规模和开采标高等采矿权信息以最终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五)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及当地政府。
(八)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经济风险。
(九)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37-6306239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37-6306239;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038778117。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